伤害前妻 恶男落网



(斗湖25日讯)一名男子涉嫌对前妻拳打脚踢,导致对方身体多处受伤,警方接报后迅速展开行动,将涉案男子逮捕归案。
斗湖警区主任嘉斯明表示,这起事件发生在巴隆,当时嫌犯登门找前妻,女方见状即要求对方离开,强调两人已离婚、关系已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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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听后情绪失控,不仅踢了受害者的腹部,还挥拳打向其头部,导致身体多处受伤。”
斗湖警区刑事调查组接到民众的投报后,展开代号为“Cantas Mega”的行动,逮捕了这名37岁男子,并援引刑事法典第323/326A条文展开调查。
在第323条文(伤人)下,若罪成,可判处监禁不超过1年,或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在第326A条文下,对配偶、前配偶、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员造成伤害, 最高监禁的两倍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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