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22日訊)名為“Kumpulan Sabah97”的線上賭博和非法彩票集團首領今日面對3年前犯下4項賄賂警察罪直認不諱,被法庭罰款66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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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湖專審貪汙案法庭法官賈森朱加在45歲被告戴玉光(譯音)認罪後,判如上述。
4項控狀指出被告在2021年5月至6月期間,在拿篤和鬥湖多家銀行,向不同的警員行賄200令吉至500令吉不等,共計1100令吉,作為不干預鬥湖地區的非法彩票銷售活動。
被告在2009年大馬反貪汙委員會法令第25(3)條文下被判有罪,並可根據同一法令第25(4)條文受罰。
在此條文下一旦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2年,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副檢察官努魯依扎蒂主控,被告沒有律師代表。
被告向法官請求輕判,理由是他需要撫養5個年幼孩子和照顧患有糖尿病的年邁母親。
被告當天繳納了全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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