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1日訊)失業女子在社交媒體平臺發言羞辱沙巴州青年及體育部助理部長兼賓達山區州議員拿督菲魯茲,昨日在亞庇法庭面控時當場認罪,被判罰款8000令吉。
被告為24歲的路易莎露易絲,她在週一先後在亞庇地庭及亞庇推事庭面對合計兩項控罪,各別在亞庇地庭法官阿米爾沙及推事樂偉妮娜塔莎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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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首項控罪,被告在今年4月30日於臉書發表攻擊性言論,針對菲魯茲,牴觸1998年多媒體及通訊法令第233(1)(a)條文。
至於次項控罪,被告被控在4月6日透過手機通訊應用程序WhatsApp羞辱菲魯茲,牴觸刑事法典第509條文。
菲魯茲是在閱讀被告的臉書貼文及信息後,向警方報案,以策安全。
被告首項控罪被判罰5000令吉,次項控罪則被判罰3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需以5個月及10個月,合計15個月監禁取代。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她在認罪後向法官表明這是她首次犯罪,要求輕判;控方則以事態嚴重為由,建議法庭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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