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1日訊)因涉嫌販毒而被拘留及限制居留在柔佛新邦令金的49歲沙巴男子,日前獲聯邦法院頒佈人身保護令,允准釋放。
聯邦法院三司是透過視頻應用程序Zoom,在線上聆聽原訴人張玉明(譯音)的上訴申請後,一致裁決向原訴人頒發人身保護令,釋放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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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審此案的3名法官拿督林添鑽、拿督哈密達星達利華及拿督洛查利雅布章是在聆聽張玉明代表律師拿督斯里拉克比星及聯邦高級律師祖基菲裡阿都拉的口頭陳詞後,作出上述裁決。
他們也裁決擱置高庭駁回張玉明的人身保護令申請的決定,諭令立即釋放張玉明。
來自古達的張玉明把副內政部長、新邦令金監獄總監及全國總警長在內的4人列為答辯人,挑戰他被拘留在新邦令金的決定。
亞庇高庭在2022年11月22日已駁回張玉明的人身保護令申請,張玉敏隨後對高庭的裁決提出上訴。
拉克比在陳詞中指出,高庭駁回張玉明的人身保護令申請的決定是錯誤的,因為根據聯邦憲法第5(2)條文,高庭有責任對原訴人就被拘留一事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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