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南邦28日讯)属州政府阵营的民统党主席拿督依温贝尼迪表示,他在州议会辩论修宪法案时改变主意,在表决删除第6(7)条款时投下赞成票,理由是通过修宪制止议员跳槽,远比第6(7)条款来得重要。
依温也是兵南邦区国会议员兼卡达迈央区州议员,他日前参与辩论修宪法案时出人意表地建议州政府暂时搁置删除第6(7)条款,但稍后改投赞成票。
ADVERTISEMENT
“在听了首长总结辩论时的解释,我决定赞成因为首长说他会召开一个政党间会议,研究如何强化宪法中对于首长来自拥多数支持政党的诠译。”
“首长解释了保留这个条款的缺陷,例如一个政党在州选举赢得过半议席,但该党主席却落选了。”
“首长也说明,第6(7)条款删除后,现有的州宪法第6(3)条款足以解决委任首长的事项。”
依温是今日在兵南邦主持活动后,接受记者访问时作出回应。
州宪法第6(7)条款阐明,州元首须委任赢得多数议席且获得多数州议员信任的政党领袖出任首长。
而第6(3)条款阐明,在上述条款不适用的情况下,例如没有任何单一政党赢得过半议席之下,州元首可行使酌情权委任首长。
依温说,他会在首长建议召集的政党间会议中,代表民统党以及希盟提出细化修宪案的准则性,以便在大选结果可能产生无单一政党或政党联盟赢得过半议席的情况下,作为州元首接受获得多数支持的首长人选的指南。
“这些深入的细节有必要在跨政党会议上讨论,但对我来说,修宪制止议员中选后跳槽,远比(纠结于)第6(7)条款来得重要。”
“最重要是修宪案须通过,以后人民在每次大选就不会再看到(候选人)当选后又跳槽。”
他认为,删除第6(7)条款意味着无多数议席政党也能成为州政府的说法,只是一种假设。
“因为所有政党和政党联盟在选举前都谈妥组合政府的条件和共识,譬如联盟主席为内定首相或首长人选。”
“万一联盟主席或党主席落选,各阵营也有替代人选方案,争取首长之职。所以从实际和现实层面上,像民统党只有1名州议员却能当首长的情况太难了。”
州政府反跳槽法的修宪法案,于週五在州议会获得全部出席的75名议员支持,一致通过。至于州政府建议删除的第6(7)条款,在4人缺席下以61票赞成,14票反对被通过。修订州宪法须在州议会获得三分二议员支持,才能获得通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