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9日讯)一名失业男子因9月份抢劫翠华台一名华裔老人,今日被斗湖地方法庭判处12年监禁和11下鞭笞。
阿旺格里士纳达阿旺马目法官是在31岁的被告阿立达里认罪后,根据刑事法典第392/97条文(抢劫)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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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于9月2日凌晨5时24分在翠华台花园附近的一家咖啡店前抢劫华裔受害者(65岁)。
对于这项控状,如果罪名成立可面临最高14年的监禁和罚款或鞭笞。
由于被告同时也是来自印尼的非法移民,抵触1959/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被判处12个月监禁和5下鞭笞。
检控由副主控官莫哈末沙尼占艾哈迈德代表,而被告没有委任律师。主控官考虑公共利益及被告使用危险武器(巴冷刀)犯罪,要求法院判处重刑。
然而,被告在上诉中要求减刑,并要求判决同时执行。法院随后判决被告的判决分开执行,并在刑期届满后移交给移民局遣返原籍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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