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宣佈禁止在公路上使用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即时生效。
这些微型的交通工具被指在马路上行驶会危及使用者自身,以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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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道,被禁的微型的交通工具包括轻便摩托(Moped);特定的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MA)。
这些工具只能在私人地区范内使用,但不能上路,连住宅区道路也不行;只允许在特定规划地区或道路、公园和篮球场可以行驶。
部长做出宣布时,并没有提供任何数据,只是以夺走8条人命的蚊型脚车交通意外为例子,也指有不少孩子成群结队在公路使用改装脚车,轻便摩托车等竞赛。
在沙巴,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的景象并不常见,毕竟这里的道路环境和设计并不友善这类交通工具,在路上使用的话,更多的是危及使用者本身的安全。
但在公共交通系统极度匮乏和落后的情况下,若情况允许,适当的微型交通工具不失为方便又节能的替代代步工具选项。
几年前,看过路上有人用电动代步车,而写了一篇“两轮权益”的文章,也希望当局能打造更友善不同道路使用者需求的环境,没想到更包容的交通环境并没出现,反而更受限制。
在公共交通不济,民众只能被迫买车代步,四轮为大,忽视二轮及行人权益的道路景象比比皆是,也养成了无法友善对待、同理其他道路使用者的道路文化,这也是悲剧发生的其中原因。
当局应探讨改善道路环境与设计,以包容更多道路使用者的需求,提高执法力度,取缔违法者,让每个人学习、懂得尊重别人的路权,更能减少交通意外的发生,不会平白流失宝贵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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