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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

(新加坡14日讯)弟弟以为哥哥要做生意,把银行账户交给哥哥使用,结果哥哥拿来接收犯罪所得,被揭发后,哥哥还伪造聊天记录,伙同弟弟欺骗警方。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罗桑(22岁)昨日承认一项向公务员提交假资料的罪名。 根据案情,在2022年9月之前,被告的哥哥向他谎称要做网络生意,但是自己的银行账户因之前进行大量的交易而被冻结,因此希望可以借用被告的账户,接收并转账现金。 被告相信了哥哥,并同意借出账户。 调查揭露,被告哥哥实际上是因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来接收他的犯罪所得,账户才会被冻结。 在被告不知情下,哥哥继续使用被告的账户接收犯罪所得。结果到了9月,被告的账户也因同样的原因被冻结,被告哥哥知道警方会找被告问话。 于是,兄弟两人决定一起“演戏”,伪造了一段在Telegram软件上的对话,由被告哥哥假冒成一个叫“Derrick”的人,与被告聊天。 在聊天记录中,“Derrick”让被告用银行账号,为他买卖名牌货的生意进行交易。为了让记录更可信,被告哥哥还故意让聊天中的被告显得对交易有所顾虑,并且在“Derrick”的要求下,进行了两次模拟交易(Dummy transaction),还在记录中附上交易截图。 被告哥哥之后让被告把这段假对话提供给警方看。由于被告想保护哥哥,便依言照做。 10月3日,被告对来问话的警员谎称,他是在一名叫“Derrick”的人的指示下进行交易,还给警员看了聊天记录。 直到2023年3月7日,另一名调查官进一步向被告问问话时,被告才承认他是为了保护哥哥而欺骗了警方。 法官下令让控方准备缓刑报告,案件展至7月5日下判。 被告哥哥也因涉案,早前被控上庭。
3天前
(新加坡13日讯)手机突然接到自称某网购平台职员的信息,男子被“兼职赚快钱”的链接吸引,想着可趁机赚点外快,便点击链接,没想却误入骗局,数十元外快没赚到反而损失2200元(新币,下同;约7711令吉),气得男子立刻报警。 不想让家人知道他坠入骗局的32岁男子李先生在接受《8视界新闻网》电访时透露,在便利店工作的他于本月8日收到一则短信,自称“Lazada职员”的人在短信中声称,可通过简单的兼职每日赚取数十元到数百元的收入。 李先生说,他看那份兼职工作的要求简单轻松,只需要为一些商品点赞,就可赚取额外收入,就心动去试着参与,在对方的要求下提供了自己的个人信息和手机号码,以便进行银行快速转账。 先给甜头吊胃口 之后要求付费工作 据李先生透露,他没想自己会坠入骗局,他先是被拉入一个Telegram聊天群组,“工作要求”是按照指示在一些链接上为一些商品点赞。 李先生说,当时对方说公司在收集反馈,他未有任何怀疑,而且第一天还真的“赚了”一点外快。 第二天,李先生还想继续做兼职,但刚开始,对方就先要求他支付费用来换取更高回报的工作。李先生第一次支付了76元赚回一点,之后被要求支付2000元费用。 他竟像“中了邪”一样,为筹集资金获取工作机会,跑去找朋友借钱垫付,但他刚付完钱,对方竟再要求他支付另外至少6000元款项来解锁新工作,无法支付的他这才如梦初醒,意识到自己坠入骗局了。 李先生说,他当下要求对方退款,但对方要求他付款否则无法取回款项。李先生说他及时退出报警备案,但已损失了2200元。 他希望借自己的经验,警惕他人远离这些来历不明的短信,要时刻谨慎,不要坠入骗局,否则得不偿失。 类似这类骗局层出不穷,Lazada之前答复《8视界新闻网》询问时已表示,公司没有在进行任何调查,也绝不会通过第三方平台联系用户,呼吁公众不要上当。
4天前
3星期前
3星期前
1月前
2月前
(新加坡6日讯)54岁男子网恋“韩国女”后,多次代为收款遭警方警告,却仍不忍对称遇车祸的“女友”弃之不顾,又把母亲的银行账号借给对方,结果陷牢狱之灾。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54岁的陈荣恩(译音),他被控4项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法案(没收利益)(简称CDSA)的罪行,今早承认其中一项,被判坐牢16个星期。 调查揭露,被告于2021年通过脸书认识自称在国外工作的韩国女郎“秀金”(Soo Kim),随之坠入爱河,与对方网恋,但从未见过真人。 2022年4月4日到5月30日之间,被告的银行户头陆续收到2万4700元(新币,下同;约8万7084令吉),他按照“韩国女友”或“对方父亲”的指示,购买加密货币或iTunes卡后再转给他们,自己也收下400元(约1410令吉)当酬劳。 同年6月15日,被告遭警方调查,也被警告不能再替“秀金”收款或转账,并告知对方就是个骗子。 警方要被告删除并举报“秀金”的脸书账号、删除对方父亲的联络、以及所有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并且答应24个月内不得使用任何社媒平台,以及不得让其他人使用他的银行户头。被告当时接受警方开出的警告条件。 同年7月25日到8月12日之间,“秀金”再次联系上被告,称遇上车祸,需要缴付医药费和税务,也已经借到2万元(约7万零513令吉),但需要新加坡的银行户头代收。 然后被告竟把母亲的银行户头借出,并警告对方不能滥用其户头,不要再给他“惹麻烦”。 话虽如此,钱进账后,被告仍依照对方指示,提出3000元(约1万零577令吉)代买iTunes卡,银行隔天冻结被告母亲的银行户头。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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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前
(新加坡6日讯)在新加坡工作的一名马来西亚籍女资讯科技工程师,在4个月内接收借贷公司逾35万元(新币,下同;约123万7465令吉)款项并帮忙转账,从中赚取2000元(约7071令吉),被判入狱7周。 《联合早报》报导,马来西亚籍被告珊蒂(41岁)面对一项抵触付款服务法令的控状,她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 被告是在网上看到广告后联系借贷公司,对方指帮忙汇款就可赚取外快,她过后平均每天帮忙转账10次。 根据案情,被告案发时是一名资讯科技工程师,她于2021年7月,在脸书上看见经纪公司的广告,点击广告后被带到一家借贷公司的网站。 被告以为那是一家有执照的借贷公司,便与一名叫“肯尼”的人联系,咨询4000元(约1万4142令吉)的贷款。 被告接着拒绝了“肯尼”介绍的贷款方案,并告知对方自己正在寻找兼职。 “肯尼”闻言便称他参与蔬菜生意,若被告同意让客户汇款到她的银行户头,可每周支付她300元(约1060令吉)的报酬。 被告接下这份工作,并向“肯尼”提供她的银行户头号码。 之后,被告会用自己的户头收取款项,再根据“肯尼”的指示,把钱存入不明人士的银行户头。 不仅如此,被告为了赚取报酬,还为“肯尼”开设两个银行户头,而“肯尼”从未告诉被告这些钱的来源,以及收款人的身份。 2021年9月27日,被告的其中两个银行户头被新加坡警方冻结,但被告仍继续按照“肯尼”的指示进行转账,并关闭和新开两个户头。 2021年11月,新开的户头再度被当地警方冻结,以进行调查。被告发现后质问“肯尼”,后者保证这笔钱来自合法的蔬菜生意,但后来便失联了。 在这4个月内,被告平均每天转账10次,接收共约35万8342元(约126万6959令吉)的款项,从中赚取约2000元的报酬。调查显示,这笔款项中的至少550元(约1944令吉)是非法放贷所得。
3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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