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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访准证

(新加坡13日讯)与格鲁吉亚女郎假结婚,流浪汉“新郎”与“中介”双双被判监,“中介”称并没有从中获利,真正的动机只是想把为他打工的“新郎”赶走,是真心希望他婚姻幸福。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被指假结婚的是45岁的“新郎”吴坤明,“中介”则43岁的郭强龙。 吴坤明被指于2016年2月2日,为了让格鲁吉亚女郎麦亚(37岁)获得探访准证而与她结婚。郭强龙则被指是“促成良缘”的“中介”。无家可归的吴坤明与麦亚结婚后,女方为他提供免费住宿。 吴坤明和郭强龙都是狮城人,他们不认罪,经审讯后,早前被判罪成,昨天分别被判坐牢6个月3个星期和10个月。 法官同意让吴坤明于4月30日开始服刑,郭强龙则表示要上诉。 根据之前报道,麦亚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6个月,并成为控方证人。她供证时说,在郭强龙的安排下与吴坤明见面,郭强龙称只要结婚就能保证她能留在新加坡,麦亚因别无他法才答应。 ‘中介’求情:无从中获利 真诚希望他们婚姻幸福 昨天,郭强龙的律师没有出庭,他为自己求情时说,并没有因涉案而获利,而是真诚希望吴坤明和麦亚有个幸福的婚姻。 他指出,他把吴坤明看作朋友,还聘用对方工作,可是对方却整天打游戏,感觉自己被利用。   他说,他真正的动机就只是想要把吴坤明赶走,因为当时他的餐厅有鼠患,生意已很差,每晚都在他餐厅过夜的吴坤明没有洗澡,体臭把顾客都吓跑。 “我当时很想把吴坤明赶走,我也想尝试帮助他成为更好的人。事实是,我被利用了。” 他指出,因为涉及案件,即便他结婚了20年,都还无法为他的妻子申请长期准证,更为了案件耗尽钱财请律师为他抗辩。   法官指出,郭强龙的说法,极力淡化他涉及案件的程度,但是却与证据相悖。(人名译音) ‘中介’曾有前科  “中介”有相关前科,曾抵触移民法令被判坐牢6个星期。 郭强龙于2015年10月,因教唆越南女子在入境狮城时,在入境卡上填上假的地址,被判坐牢6个星期。 该地址实为一名新加坡男子的地址,男子供证时说,郭强龙说会支付他2500元(新币,下同;约8792令吉),让他与越南女子假结婚。 2016年5月,在吴坤明和麦亚结婚后几个月,郭强龙对该案件提出的上诉被驳回。 法官说,值得注意的是,郭强龙于2015年10月27日被定罪后,以及于2016年5月13日上诉被驳回期间,又涉及了此案。 外籍女获延长准证后 给‘新郎’100新元 “新郎”求情时称,在越南有女友,两人是远距离关系,他在新加坡并没有女友。 吴坤明也说,现在的雇主也知道他涉案,因此他希望可以完成工作,在4月底才服刑。 法官说,吴坤明在审讯期间没有对案件激烈抗辩,也没有做什么去掩盖罪行,他所收到的钱也只是麦亚每次获延长准证后,给他的50元(约175令吉)到100元(约351令吉)。 法官指,郭强龙是主要的推动和煽动者,哄骗吴坤明和麦亚结婚。
2月前
(新加坡14日讯)58岁新加坡男子与53岁中国籍女子结婚后,因家人反对没有同住,却为了帮女方申请探访准证谎报两人同居,罪行揭发后各被判罚款3200元(新币,下同;约1万1338令吉)。 《联合早报》报道,吴立川和许翠美各自面对4项抵触移民法令的罪名。两人于本月9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各承认一项罪名,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根据案情,吴立川和许翠美于2019年6月28日结婚,但两人婚后没有同住;吴立川居住在苏芒巷(Sumang Lane)的单位,许翠美则居住在麟光迪加(Lengkong Tiga)的单位。 许翠美自2016年就居住在麟光迪加的单位,并从未与吴立川一同居住在苏芒巷单位。庭上透露,这是因为吴立川的孩子反对两人的婚事。此外,吴立川当时是睡在该单位客厅,所以两人才会分开住。 2021年5月24日,吴立川为许翠美申请外籍配偶的长期探访准证(Long Term Visit Pass),但在核实信息时,却向移民与关卡局官员谎称两人同住在苏芒巷的单位,并且已同居2年。 新加坡移民局官员最后批准申请,给予许翠美为期2年的长期探访准证。 2023年4月11日,移民局官员进行检查时,怀疑许翠美并没有与吴立川同住,随后逮捕两人。 庭上透露,本案并没有涉及假结婚。 两人的律师代求情时说,两人是初犯,且对罪行感到后悔。 律师指出,吴立川的家人反对许翠美与他同居,外加苏芒巷的单位已有多人居住,因此许翠美也不方便搬入同居。 律师也强调,这并非一场假婚姻,两人彼此相爱,恳求法官从轻发落。
3月前
4月前
(新加坡20日讯)一名新加坡男子涉嫌同一名外国女子假结婚而被提控,辩方在庭上辩称,两人是“真爱”,曾尝试履行夫妻义务,但因男子有性功能障碍而无法完成。 《8视界新闻网》报道,45岁的吴坤明被控同来自格鲁吉亚的37岁女子阿卡尔卡斯玛雅假结婚,以让女方能获得入境新加坡的探访准证。 另一名43岁的男子郭强隆则因为涉嫌帮助安排假结婚,也被提控。 女方承认为利益而结婚    被判坐牢6个月 阿卡尔卡斯玛雅早前已经承认为了利益而同吴坤明结婚,被判坐牢6个月。她之后成为这起案件的控方证人。 根据控方昨天提交的结案陈词,吴坤明和阿卡尔卡斯玛雅是在2016年2月结婚。控方指这桩婚姻是在双方都能获益的前提下进行的,以便后者可以申请相关准证以继续留在新加坡,当时没有住所的前者则可以获得免费住宿作为回报。 庭上揭露,阿卡尔卡斯玛雅是在2015年年底,因为入境新加坡的准证申请被拒而联系郭强隆,当时对方告诉她,可以通过结婚解决问题,之后便介绍吴坤明给她认识。 阿卡尔卡斯玛雅在2016年1月收到结婚通知和一张社交访问准证,接着便入境新加坡。她之后同郭强隆和吴坤明见面,也在前者的指示下,和后者参加了婚前课程。 不过,当郭强隆告诉她,已经安排她和吴坤明在1月23日完婚,她却以不喜欢吴坤明为由,拒绝结婚。 准证将到期    被告知嫁给对方是最好办法 由于准证即将到期,阿卡尔卡斯玛雅再次寻求郭强隆的帮助,对方告诉她,唯一的办法就是嫁给吴坤明。她在无计可施下,在2016年2月和吴坤明结为夫妻。 根据她的说法,两人结婚后并没有圆房。她在自己居住的单位为对方租了一间房,并承担房租,而对方则继续以丈夫身份,为她延长探访准证。 至于郭强隆,他虽然没有获得金钱上的利益,但要求阿卡尔卡斯玛雅从中牵线,把那些想要获得学生证以入境新加坡的人介绍给他。阿卡尔卡斯玛雅指郭强隆通过她的介绍,赚了约6500新元。 控方说,根据吴坤明的证词,他也不认为这桩婚姻是真实的,因为他被告知,只要和阿卡尔卡斯玛雅结婚,就有地方可以住。 辩方:两人关系超越友谊 不过,辩方律师在辩护时说,阿卡尔卡斯玛雅和吴坤明是真心喜欢对方,并指移民与关卡局对案件有成见。 辩方指两人曾尝试行房,但因为男方有性功能障碍而无法完成。 此外,男方除了没有工作和住所,还有恐水症,因此不洗澡,但女方并没有嫌弃,还照顾他,包括帮他洗澡、煮饭,两人甚至一起洗澡,还同床共枕。 辩方认为,这些行为已经超越友谊,是只有缔约结婚的人之间才会分享的关爱。 辩方也要求法庭不要太看重女方的认罪书,指她当时认罪存在许多原因。 法官定下个月下判。根据新加坡《移民法》,如果吴坤明和郭强隆假结婚和教唆假结婚的罪名成立,将面对的最高刑罚是坐牢10年,或罚款1万新元,或两者兼施。(人名皆译音)
7月前
2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