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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钱

(庇朥17日讯)保安人员月前因涉及偷取存款机的2000多令吉而被逮捕,今早被控上瓜拉庇朥推事庭,并承认罪状,被判入狱5个月。 被告阿兹尼阿都阿芝(56岁),今日向瓜拉庇朥推事庭推事赛夫萨尤迪表示认罪。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于今年3月31日下午2时53分在瓜拉庇朥市区的一家银行盗窃属于庇朥美浪路一间连锁商店价值2190令吉的现金。 事发当时,有关连锁商店的一名20岁的女员工,正在银行进行交易,要将公司日常销售的现金通过现金存款机存入公司账号,但是事后通过检查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对账单发现,当天应该是2340令吉的汇款,但只有150令吉的资金入账交易,令女员工深感奇怪及不安。 过后,受害人便向银行寻求援助,并且在银行闭路摄像头的检查发现,案发时身穿紫色衬衫和黑色裤子的被告偷走了属于受害者公司的现金,这些现金在事件发生时曾试图存入被告本身的账户,并作为日常的开销。 因此,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80条文,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及罚款。由于被告没有聘请律师,所以以年事已高及第一次犯罪为由,要求推事庭减轻刑罚。 然而,副检察官凯鲁尼萨则说,因为被告的行为导致连锁商店公司员工受到即将被解雇,并面临失信指控,所以认为被告身为一名保安人员,应该为社会树立一个好榜样和教训,必须得到相应的惩罚,以便考虑公共利益因素而不是个人利益。
1小时前
4天前
(新加坡8日讯)卜基跑腿密谋偷钱计划,找人到交易地点偷走要交给另一名跑腿的巨款,团伙第一次下手不成,开车跟踪到第二个停车场,拿出棍子叫嚣,最终阴差阳错,夺走了下注“多多”的中奖赌客逾25万元(新币,下同;约87万6900令吉)奖金。 《新明日报》报道,根据案情,一名卜基跑腿陈钦兴(25岁)接获指示,2023年8月14日晚上要把过去一个星期收到的赌注,交给另一名卜基跑腿杨海顺。 不过,陈钦兴当天凌晨就找来洋名凯斯(Keith)的18岁林姓青年商量,告诉对方如果想赚点“外快”,可到交易地点偷钱,得手之后分赃。凯斯于是与3名同伙相约一起行动。 两名跑腿陈钦兴与杨海顺当晚在裕盛路(Joo Seng Road)第21座组屋的停车场见面,陈钦兴把一袋钱交给对方。 凯斯及其同党当时已预谋开车埋伏在那里,其中两人尝试把钱偷走但不成功。 该团伙当中的3人当即尾随杨海顺的车,到武吉巴督东5道第243座的停车场。  杨海顺是要来这里把钱交给一名下注“多多”中奖的赌客曾广益的。曾广益向非法卜基下注“多多”,并于2023年8月14日那一期中奖。 杨海顺把一袋钱交给曾广益后离开。 曾广益随后把装满了钱的袋子放上自己车的副驾驶座,正要走入驾驶座时,突然听见有人大喊:“那是什么!” 原来是跟踪到此的“抢钱党”现身,一人拿着棍棒挥向曾广益,另一人趁机打开他的车门取走装有钱的袋子。 两人得逞后跑回车,等候的司机赶快驾离现场。 赌客曾广益随后报警称25万5000元被人偷走。 负责为团伙开车逃离现场的,是本案被告莫哈末丹尼尔(Muhammad Danial bin Sabtu,27岁)。他之后分得7000元(约2万4553令吉)的赃款。 被告用这笔钱买了一辆价值8100元(约2万8411令吉)的汽车。他因此被控接收被盗财物。 被告昨日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后被判坐牢4个月。 另外涉案的3人也被控,当中包括莫哈末丹尼尔的21岁弟弟哈克尔、陈钦兴和凯斯。(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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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星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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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前
(新加坡2日讯)新加坡监狱职员偷偷藏了出狱囚犯的406元(新币,下同;约1436令吉),见对方检查财物时没有发现,竟想占为己有,最终被揭发。 《联合早报》报导,被告是莫哈末拉哈典,案发时是名行政人员,主要负责新加坡史拉兰公园中心的日常运作,以及处理囚犯出狱事宜。 他昨日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和一项失信罪,所面对的另一项提供假情报给公务员的罪行则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前囚犯纳萨鲁丁出狱后,称原本带着3306元(约1万1697令吉)去坐牢,结果出狱后只拿到2900元(约1万零261令吉)。 调查官调阅监控器画面后,怀疑被告可能拿走了纳萨鲁丁的钱,随之展开调查。 调查揭露,被告前年11月18日值班,收到10个装有现金的密封塑料袋,这些钱属于当天即将出狱的囚犯。 被告的责任是在囚犯出狱时把钱还给他们,随后把空的密封塑料袋放回自己或上司的桌上,以便日后重用。 早上9时40分,被告把纳萨鲁丁叫进房里,把现金放在桌上让他点算。 纳萨鲁丁虽然注意到只有100元(约353令吉)和50元(约176令吉)的钞票,但以为其他的应该在另一个包里,于是签字后就带着个人物品离开。 纳萨鲁丁接着在新加坡移民局官员的护送下到当地港湾中心,他再次点算了包里所有的现金,确定少了406元,于是告知官员,被告的罪行因此被揭发。 被告昨日认罪,案展2月16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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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7日讯)女雇主申诉,原以为请到好女佣,结果女佣却被揭发偷钱和借大耳窿,将她送回国后,还赫然发现她不仅抽电子烟,还爱打扮拍TikTok。 朱慧华(42岁)告诉《新明日报》,她聘请女佣已有20多年的经验,没想到去年2月请来的女佣却为她带来不少问题。她说,这名女佣伊卡(31岁)来自印尼,起初做事有效率,让人满意也放心。 “她很聪明,会将家里打扫得很干净,做事也很快。我信任她,平时对她也没有什么限制。” 朱慧华与家人去年12月到美国旅游时,才察觉到女佣可能有问题。她的丈夫原本换了3000元美金,两人各收一半,结果抵达当地第一天,就发现两人钱包里的各500元美金(约1356新元)不翼而飞。 “我们回国后,丈夫开始试探,将200新元放进钱包,女佣打扫房间后,钱果真不见了。” 朱慧华说,女佣在代理面前承认偷窃,并跪下来哭求原谅。 “她称前夫要索回她的代理费,否则不让她看女儿。我说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机会,然后原谅了她。” 直到上个月中,朱慧华突然接到多通骚扰电话和简讯,对方称要找女佣,并指女佣欠钱,她才意识到事情还没了结。 “上个星期日,我收到其中一名大耳窿拍下住家外观的照片,我忍无可忍,决定遣送女佣回国。女佣应该是借了3组大耳窿,每个月须还70新元利息,我不清楚她怎么解决,不过我家中有一个3岁小孩,我无法接受家人安危受到威胁,这已触碰到我的底线……” 女佣已于本月23日被送回国。 “我取回送给女佣的手机,才发现女佣常在房内,或趁我们外出时跳舞,拍视频上传到TikTok。女佣甚至有抽电子烟的习惯,同样也喜欢拍下视频上传。” 承认工作一年半    偷2800新元 工作一年半期间,女佣偷走将近3000新元,还谎话连篇。 朱慧华说,女佣过去曾向她借了800新元,之后偷窃行径被揭发后,也承认工作一年半期间偷走了2800新元。 “不过这个数额是她随口说出,确切数额不得而知。我其实只是要她承认,所以就叫她写了道歉信。” 朱慧华补充,女佣离开前,她曾质问对方,是否还犯下其他错误时,女佣表示已“收手”,但朱慧华却在女佣打包的衣物中发现几张外币。 “女佣偷走了2800新元,加上借出的800新元,她最后只还了2000新元,不过我已经不打算追究。” 朱慧华事后已购买保险箱,放置贵重物品。 每天煮一餐    午睡4小时 女雇主说,她待女佣如家人,每天只需对方烹煮一餐,还有4小时午睡时间。 朱慧华说,女佣平日约早上7时或8时起床,之后下午1时到5时都是午休时间。“她就是陪我儿子睡觉,我也不需要她准备晚餐,家中有烘干机,她也不用晒衣、收衣。” 女佣原本的歇息时间定在晚上10时之后,但随着儿子今年上托儿所后,也提早到晚上8时30分。 朱慧华提醒雇主们,固然需善待女佣,但仍必须多加警惕。
9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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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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