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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

2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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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20日讯)住圣淘沙豪宅的富婆涉虐待两名女佣被判坐牢10个月,她昨天入禀高庭,指环绕两名女佣的证据不一致,申请呈上新证据,高庭法官批准申请,将案件交回给国家法院审理。 《新明日报》早前报道,住在圣淘沙升涛湾乐涛岛(Paradise Island)豪宅的陈丽云(58岁)被指在2018年9月及10月之间,多次伤害两名来自菲律宾的女佣珍妮弗(41岁)以及琼恩(35岁)。 两名女佣受雇于被告丈夫。琼恩2015年10月开始为两人工作,而珍妮弗则是在2018年8月开工。 陈丽云不承认所面对的8项蓄意伤害女佣控状,经由审讯后,法官裁定她其中7项罪名成立,一项控状无罪,判她坐牢10个月。 陈丽云不满裁决与判刑,入禀高庭上诉,但上诉前申请呈上新证据。 代表陈丽云的高级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说,环绕两名女佣的证据不一致,因此希望法官允许他们呈交可见两名女佣笑容的照片和视频,以及一名医生的专业看法为呈堂证据和证供。 控方反驳,指可见笑容的视频和照片都是捕捉一瞬间的影像,并不能以此代表两名女佣多年来的心情。 针对医生的专业看法,控方则认为,有关医生并非看诊医生,不能单凭女佣口述的疼痛指数来判定陈丽云踢得多重,毕竟疼痛指数是主观的。 高庭法官最终批准代表律师的申请,并将案件交回给国家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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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17日讯)新加坡“换妻”强奸案主谋男今早上诉,提呈母亲的求情信,母亲称没钱聘请律师为儿辩护,每晚想起儿子都以泪洗面但不会放弃他,新加坡大法官虽不质疑母亲的诚意,但仍驳回上诉。 《联合早报》报导,轰动一时的换妻案发生于2010年至2018年间,7名被告是年龄介于37岁至53岁的新加坡华族男子,4名受害人的年龄介于41岁至49岁。 为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公开所有被告的身份,并以英文字母J至P作为7人的代号。 主谋J男(42岁)因迷晕妻子,再将她交给K男、L男、M男、N男以及O男强奸,早前被判入狱29年和鞭打24下。 被告今早针对刑罚上诉,并提呈母亲和妹妹写的求情信。 被告母亲在信中写道,由于丈夫身体不好,他们是没有积蓄的年长者,因此无法帮儿子聘请律师辩护,就连早前聘请辩护律师的钱也是女儿出的。 被告母亲表示未来的日子里,他们不知道如何是好,并指儿子知道自己犯了错,对此感到痛苦和后悔,也担心他们日后的生活。 被告母亲希望可以尽快跟儿子团聚,恳求法官轻判,还说儿子为人孝顺,对妻儿非常好,有时不够钱也绝不向他们讨钱。 “有一次我看到他(被告)去买饭,只点了一个菜和蒸蛋,我当时很难过,但他说没关系,只要可以照顾老婆孩子就好。” 被告母亲也希望可以给儿子机会悔过,并称儿子在2020年入狱至今,她都会定期探访,每晚想起儿子都会流泪,没有一日不思念他。 大法官指出,被告所犯下的罪行非常严重,虽然不质疑母亲的诚意,但也不能因为诚意而轻判,最终驳回他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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