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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棕

2星期前
(峇株巴辖3日讯)峇株巴辖油棕商公会会长颜劲松呼吁交通部放宽执行“商用车超载执法行动”,并提高油棕罗里的载重量,以免为油棕业带来一连串负面影响。 颜劲松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交通部长陆兆福日前宣布,从10月15日至12月31日,陆路交通局将向超载商用车展开严厉执法行动。 “首次违规超载者被罚款,重犯者的车辆执照被撤销,第三次重犯者连公司营运执照也会被撤销,令业者提心吊胆。” 他说,最近同业的罗里一直被陆路交通局执法人员穷追不舍,就像是“抓贼”一般,而且本地也有同业接获罚单,并可能面临营运执照被撤销的命运。 “虽然当局一直都准许同业使用复新罗里,但本地却有同业因为罗里太过残旧,导致罗里被当局扣押。” 他认为,若当局要同业更换新罗里,便应该提供税务回扣等优惠,否则同业根本无法负担庞大的费用。 他建议当局根据不同罗里的情况,提高罗里的载重量,以免罗里因为超载问题而不断接获罚单。 “如果同业被迫增加运载棕果的次数,便会导致成本增加,进而影响油棕收购价。” 他也呼吁同业切勿进行恶性竞争及削价战,以免出现同业互相举报等不良现象。 柔佛州油棕商公会主席苏添福认为,当局应该放宽条例,以方便罗里申请增加载重量。 “目前同业须花费约4000令吉及符合条规,才可申请将5吨罗里的载重量增至7.5吨,希望当局能简化有关条例及减低费用。” 他说,如果当局能够允许罗里增加载重量,便可避免同业遭到当局的严厉取缔。 新闻发布会出席者包括:该会副会长林奕用、总务郑文伟、财政李添赐及福利主任吕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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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丹25日讯)涉及6年前在立卑特朗双溪遮拉邦一宗油棕土地租赁诈骗案的3名被告,关丹高庭判决维持首被告原判,即监禁12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并改判另2名被告有罪,分别监禁12个月及1下鞭刑。 主审法官拿督莫哈末拉兹驳回罗斯里阿旺亚(63岁,垦殖民)的上诉,同时批准主控方对沙鲁阿兹祖(45岁)及莫哈末阿兹曼(37岁)提出的上诉。 3人被控于2019年2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拥有共同意图,欺骗叶姓受害人支付一笔用于立卑双溪遮拉邦的油棕地的租赁抵押金。受害人通过转账方式,分3次共支付6万6300令吉,到罗斯里阿旺亚以及沙鲁阿兹祖的银行户头。 3人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并可在相同法典第34条文下同读。 地庭随后裁决罗斯里阿旺亚罪成,入狱12个月并罚款5000令吉;莫哈末阿兹曼以及沙鲁阿兹祖则无罪释放。     高庭在今日的裁决中指出,先前获地庭判决无罪释放的沙鲁阿兹祖及莫哈末阿兹曼决定存在错误(kekhilafaan ),改判两人罪成,各监禁12个月及鞭笞一次。 至于罗斯里阿旺亚,因其年龄超过50岁,并未被施以鞭刑,维持监禁12个月及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缴交罚款,则另外监禁6个月。 莫哈末拉兹指出,高庭是基于3个关键理由,裁定3名被告罪成,包括3人是以欺诈的手段误导和诱使他人交出财物;案件存在相关地点的交付证明;以及3人符合刑事法典第34条文所指的“共同犯罪”。 3名被告的刑期从即日起生效,高庭亦驳回他们提出缓刑申请。 此案由反贪会的副检察司莫哈末法兹里主控,3名被告则由律师阿末三苏里团队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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