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发布: 6:35pm 12/12/2025

退休校长

查拉坠楼案

退休校长

查拉坠楼案

查拉坠楼案 | 威胁法医改口认罪 退休校长罚1万

(亚庇12日讯)61岁的因公开威胁要撞死为查拉验尸的法医邱晶晶,今日被地庭判处罪成,罚款1万令吉或以两个月监禁代替。

法官玛丽娜依布拉欣在被告卡慕尔卡马鲁丁改口认罪后,作出判决。

ADVERTISEMENT

卡慕承认,他对查拉命案有一定的了解,并使用网名“Amung Kamaruddin”的脸书账号,发布威胁要撞死邱晶晶的内容。

根据案情,沙巴卫生局总监拿督威廉哥土里斯于今年9月5日在家中浏览脸书时,看到账号“Amung Kamaruddin”在一段展示邱晶晶影像的视频下方评论。

由于认为该评论对邱晶晶的安全构成威胁,他截屏评论并通过WhatsApp发给邱晶晶,后者于下午约4时15分阅览,随后报案。

被告于9月7日被捕,警方没收他的白色红米型号手机,检查后证实该手机登录“Amung Kamaruddin”的脸书账号,账号也展示着被告的照片。此外,电讯公司证实该手机号码登记在被告名下。

被告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233(2)条文下判刑。相关条文规定,罪成者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或监禁最高两年、或两者兼施;若在定罪后持续犯案,则每日可再罚5000令吉。

被告于9月11日被控时原承认罪行,但在听取第233条文下可能的刑罚后,改口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由两名本地担保人以2万令吉保释候审。被告今日改口认罪。

本案由副检察司洛夫里娜塔莎及尤金妮梅雷迪思主控;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里兹万迪安与埃尔哈南代表。

邱晶晶是亚庇伊丽莎白女王医院法医部的法医病理专家,于今年9月3日及4日,在查拉命案验尸庭中担任首名证人,并在法官阿米尔沙哈山面前作证。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