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犯罪集团盗领2420万 银行助理监3年


(亚庇4日讯)发生于去年的一宗银行巨额盗款案再有进展,一名银行助理因协助有组织犯罪集团盗取银行账户内共2420万令吉,被高庭判处3年监禁。
司法专员拉塔娜德维在宣判时指出,被告马兹尼泽努亚礼(54岁)已承认控状,罪行涉及庞大资金,性质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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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于2024年4月26日至7月4日期间,在亚庇马屋业银行(MBSB)分行协助该犯罪集团操作。替代控状是刑事法典第130W条文(协助有组织犯罪集团),最高刑罚可达10年监禁。
辩方律师多米尼(Dominic Chew) 与阿里尔达山求情称,被告已退休,为补贴家用及照顾身心障碍的儿子,才在山打根受聘担任办公室助理,月薪仅2100至2300令吉。他在案中仅为听命行事的次要角色。
辩方律师表示,被告深感懊悔,他只是轻信同伴而受利用,卷入犯罪活动。
控方则强调,罪行严重且涉及公共利益,应施以具阻吓性的刑罚。
被告马兹尼与其他9人于2024年11月7日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即参与有组织犯罪集团,若罪成可判最高20年监禁。
8被告已判监 1女无罪释放
截至目前,8名被告已认罪后被判监禁,一名女子则获判无罪释放。
另一名被告,银行经理陈玉恬(译音)的原控状审讯将于明年2月10日继续进行。
本案的主控官为莫哈末阿什洛夫与雅兹德穆斯塔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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