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政府须履行宪法责任 陈权芳:首相混淆“40%净税收”概念


他发文告表示,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昨日发表的“从沙巴征收100亿令吉、‘返还’(given back)170亿令吉”的言论,实际上显示出安华对宪法权利的严重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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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安华实际上混淆了两套账目,分别是联邦政府的普通支出与宪法规定的返还净税收。
“联邦政府在学校、医院、道路或安全方面的支出,是对全体马来西亚人的联邦职责,而不是属于归还沙巴的那40%特别拨款(净税收)的一部分。”
陈权芳强调,亚庇高庭已在10月明确裁定,沙巴的40%特别拨款,是一项宪法赋予的权利,而非谈判事项。
“该拨款应占联邦政府从沙巴征收净税收的40%,而不是布城‘选择性’决定‘归还’的数额。”
陈权芳认为,与其不断地将两套不同的账目,即联邦政府的普通支出与宪法规定的归还净税收混为一谈,还不如政府公开一份清晰的数据,说明(一)从沙巴征收的总收入;(二)根据《联邦宪法》第112C条归还给沙巴的款项;(三)联邦政府在沙巴的日常职能开支。
“在这些数据公开前,没人能真诚地说沙巴‘得到的比付出的多’。宪法不是关于‘慷慨’,而是‘义务、透明与尊重建国承诺’的体现。”
“当首相(安华)要求沙巴人‘带着事实和数据来讨论40%问题’时,这种说法带有居高临下的态度,低估了沙巴人民。如果联邦政府自己拒绝公布数据,沙巴人又如何能提供所谓的‘事实和数据’?”
陈权芳呼吁联邦政府若真相信事实,就应全面公开账目,包括收入、扣除项与支付明细。
“在此之前,要求沙巴人‘拿出事实’不过是嘲弄一种由联邦政府自己制造的无知,为自身利益谋取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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