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拉坠楼案 | DNA化验证实 笔迹纸血迹属查拉


(亚庇7日讯)调查查拉凯琳娜死因的验尸庭今日进入开庭第18天,第17名证人证实在查拉手写纸张上发现的血迹,经化验证实与其脱氧核糖核酸(DNA)样本相符,确认血迹来自同一人。
来自八打灵再也大马化学局的化学专家诺艾朵拉赛顿(52岁)出庭供证时指出,血迹样本取自标记为“WK15(9)(a)”、“Y8”与“Y1”的手写纸张,以及一本标记为“WK13”的书本,DNA分析结果与从标记为“WK37”的骨骸样本中提取的DNA一致,证实来自同一人即死者查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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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庭上指出,部分纸张之间呈“互补吻合”(complementary fit)关系,并确认从多处纸张表面检测到血迹。
证人指出,她于今年8月11日及20日分别接收警方提交的37件检验证物,包括衣物、个人用品、书本、纸张及人体样本如骨骼、指甲及沾血棉签,所有证物封印完整、未被破坏。
她强调,在整个化验过程中,所有证物均在其监管下处理,并在分析后重新封存。证人也指出,化学局DNA实验室采用国际标准仪器与程序,分析结果获法院认可。
此前,第2名证人化学局笔迹鉴定专家努鲁阿迪卡曾证实,多份纸张上的笔迹与查拉的手写样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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