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拉坠楼案 | 法庭维持封口令 人权委员会律师获准旁听



(亚庇25日讯)亚庇地庭今日维持早前颁布的封口令,禁止出席听审的所有人等,包括律师对外界披露案情及审讯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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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代表律师拿督蓝星今日证实,亚庇地庭维持之前颁布的封口令,没有撤销封口令。
他在出席5名被告被控霸凌查拉凯琳娜的案件管理程序后,在新闻发布会上向记者表示,地庭法官艾尔希也允准大马人权委员会的代表律师成为查拉霸凌案件旁听律师的申请。
“我们也向法庭提及民兴党主席拿督斯里沙菲益阿达的视频课题,要求法庭对沙菲益提起藐视法庭的诉讼。”
不过他表示,法庭表明交由总检察署处理此事,沙菲益也有一周的时间向法庭回复“要求解释函”,解释他在视频中被指说“查拉是被谋杀”的言论。
沙菲益昨日证实,本身已在周二收到“要求解释函”,并表明会交由律师处理,在一周限期内回复相关信函。
12月9至20日进行审讯
另一方面,沙巴法庭今日披露,检控官在今日的案件管理程序中,已把15份文件递交予首名儿童被告,第二至第五名被告则获得18份文件。
沙巴法庭在文告中表示,5名被告会在下一轮的案件管理程序,即10月16日再获得5份文件。
法庭补充,案件将会如期在12月9日至20日进行审讯。
5被告否认有罪
5名少女因在7月涉嫌对中一女生查拉凯琳娜使用辱骂言辞,在8月20日于亚庇儿童法庭被控,5人尽数否认有罪。
该5名少女亚庇儿童法庭聆听控状后,向承审法官艾尔希表示不认罪。
根据控状,该5名被告被控在7月15日晚上10时至11时之间,在吧巴一间宗教中学宿舍有共同意图,使用辱骂言辞查拉凯琳娜,造成查拉恐惧及痛苦。
他们的行为抵触刑事法典第507C(1)条文,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最长一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允准5名被告各由1名担保人以5000令吉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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