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已交警方调查 涉霸凌学生停学违指南


(亚庇16日讯)一名律师指出,校园霸凌案件已交警方调查,但校方仍对涉事学生采取停学处分,此举违反教育部相关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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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媒SABAH MEDIA,受害者家属的代表律师努莎丽拉指出,“教育机构霸凌不当行为管理指南”自2023年11月3日起生效,明确规定凡案件已移交警方,在调查结束前,学校不得对涉事学生采取纪律处分。
“我注意到沙巴州教育局于9月14日发布的声明中提到,涉事学生已被令停学。我必须强调,这一做法明显违背教育部的规定。只要案件已交警方,学校就不能在调查期间采取任何惩处。”
吁警方以蓄意伤人罪调查
她建议警方援引刑事法令第323条(蓄意伤人罪),调查受害人母亲提交的两份报案,并呼吁州教育局严格遵循教育部指南,妥善处理霸凌事件。
沙巴州教育局总监拿督莱欣赛丁日前表文告证实,吧巴县一所国中发生校园霸凌事件,涉事学生已被令停学,并转介至辅导处接受必要的心理辅导与行为干预。
根据马来报《每日新闻》,事件于本月7日晚上11时左右发生在京那律区里茂安一所国中,一名中二男生因被指迟返宿舍,遭学长拳打脚踢受伤,母亲获悉后愤而两度报案,要求警方彻查。
42岁报案人声称儿子被一名中四学长脚踢腹部、掌掴脸颊及拳击鼻子,导致身体受伤;同晚还被一名中三学生要求替其熨衣。
这名母亲于9日到吧巴警局报案,并于13日再到亚庇警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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