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笃技职学院命案|谋杀同学 1被告监终身 另12未成年人待州元首发落



(斗湖28日讯)斗湖高庭今日宣判,1名年满20岁的拿笃技职学院前学生因杀害17岁的同学莫哈末纳兹米艾扎,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终身监禁及鞭笞12下。
ADVERTISEMENT
法官拿督邓肯西科多在宣判时也指出,其余12名同样杀害莫哈末纳兹米艾扎而谋杀罪名成立的未成年被告,则在“等待州元首发落”下被拘留。
在该情况下,12名未成年被告将被拘留,没有出狱日期,直至获得州元首的批准下才获释放。
斗湖高庭在8月22日宣判13名年龄介于16至19岁的少年,两年前在拿笃技职学院宿舍联手杀害莫哈末纳兹米艾扎,谋杀罪名成立,惟当时保留刑罚至今日才宣判。
法官在宣判时说,控方已成功举证“排除一切合理怀疑”标准;所有被告都触犯事法典302条文(谋杀),并与相同法令第34条文(共谋)同读。
触犯上述条文,可被判死刑,或监禁30年至40年,并可鞭笞12下。
这13名被告被控于2024年3月21日晚上9时至翌日(22日)清晨7时38分之间,在该学院宿舍房间内,共同谋杀年仅17岁的莫哈末纳兹米艾札。
高庭在今年2月28日裁决13名被告表面罪名成立。
此案的控方团队由诺妮丝拉领导,副检察司黄俊涛(译)及巴特丽西亚莫哈末库斯里协助。
律师拿督蓝星、卡玛鲁丁莫哈末津奇及陈文杰。他们负责为8名被告辩护。
此外,莫哈末再里再纳阿比汀、阿都嘉尼泽里卡、薇薇安田、洁西妮P康及古斯尼安波图沃担任其余5名被告的辩护律师。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