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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发布: 4:54pm 08/08/2025

沙巴电力公司

承包商

触电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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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电身亡

未经授权作业致3员工触电亡 承包商被罚1.5万

(亚庇8日讯)一名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于电供设施附近进行工程作业,结果导致3名工人

37岁的E.Royston Tan在亚庇地庭面控时俯首认罪,被判罚1万5000令吉,他当场缴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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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在没有批准的情况下,于去年12月13日安排员工在兰瑙市镇公共工程局附近、靠近11千伏高压电缆的地方安装太阳能灯,结果导致3名工人——61岁的黄奕明(译音)、35岁的沙里劳罗及25岁的吉玛触电身亡。

案情指出,当日上午10时35分,11千伏高压电缆因接地故障而跳闸,但沙电于5分钟后,即10时40分恢复电供。不过当时沙里劳罗与吉玛正站在鹰架上,在第12根路灯杆上安装太阳能板,期间其中一块太阳能板碰触到带电的电缆,瞬间引发电击与火花,导致两人从高处坠下。黄奕明见状立即上前援救沙里劳罗,却因碰触到带电的鹰架,也遭电击身亡。

兰瑙公共工程局于上午10时44分向沙电通报此事。后续调查显示,该工程并未取得授权,承包商也未申请工程动工许可证(Work Commencement Permit),因此沙电并不知情,电缆仍维持通电状态。

被告抵触2024年电力供应法令第55(1)条文,并可在同法令第55(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0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他向地庭法官胡尔曼胡赛因认罪后,求情时称已赔偿死者家属,并对事件深感懊悔。无代表律师的他要求法庭从宽处理。

此案由沙巴能源委员会(ECoS)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检控组)安德烈诺汤玛斯主控。他在庭上要求法庭严惩,以警示外界须遵守电力安全规定。

他指出,被告的疏忽已造成3名工人死亡,而作为一名注册的电力承包,他有义务取得适当授权,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然而,被告没有申请任何许可证、未提交通知作业的文件、也未要求断电,尽管作业点离电缆仅半米之距,同时也未给予工人安全培训。”

法官考虑后,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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