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3项控状 拿督级华商涉卖勋诈财



(亚庇24日讯)一名华裔拿督级商人今日在亚庇地法方庭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23年谎称可协助他人取得彭亨州的“拿督”勋衔,骗取6000令吉。被告当庭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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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拿督凌豪义(译音)面对3项控状:
1.于2023年4月19日,欺骗一人通过银行转账2500令吉至自己的银行户头,用以购买获得彭亨州的拿督勋衔礼服上的金饰。
2.于同年4月20日,以同样手法欺骗一人500令吉,用以购买获得彭亨州的拿督勋衔礼服上的金饰。
3.于2023年5月17日,以同样手法欺骗一人3000令吉,用以购买获得彭亨州的拿督勋衔礼服上的金饰。
控方指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1年至10年,鞭刑和罚款。
地庭法官贾森朱家批准被告由一名本地担保人缴交1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并规定他每2个月需向最近的反贪会办公室报到,同时必须在案件审结前将护照交予法庭,并不得接触任何控方证人。
反贪会副检察司努鲁伊查蒂担任主控。被告聘请魏观棋为辩护律师。法庭定于9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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