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旅游业非法驾驶 印尼男被捕车主中罚



(兰瑙16日讯)一名印尼籍男子被交警截查时被揭发持有伪造大马卡,因有关身份证号码并未记录在国家登记局系统里。
非法入境 持假大马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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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瑙警方今日在脸书发文指出,交警于昨日上午10时46分在昆达山市区截查一辆可疑的白色轿车时,发现司机持有伪造身份证件,随即将其逮捕归案。
警方援引1990年国家登记条例第25(1)(e)条文(2007年修正)调查此案,罪成可被判不超过3年监禁、或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嫌犯也无法出示任何合法入境文件,警方已援引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处理;他所驾驶的轿车也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60条文下被扣押。
警方指出,虽然嫌犯从事旅游行业,却是无牌驾驶,因此警方援引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向他开出罚单。此外,涉事轿车的车主另有其人,警方亦援引相同法令对付车主,即允许无照者驾驶其车辆。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少于300令吉、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目前,警方已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7条文申请延扣,以作进一步调查。
警方同时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切勿让未成年子女在无照情况下驾驶交通工具,否则一旦触犯陆路交通法令第39(1)条文,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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