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机构廉委会证实怠职 建议纪律处分登记局官员



(亚庇2日讯)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EAIC)证实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在处理身份证申请时存在不合理延误,导致民众权益受损,建议涉事官员纪律处分。
委员会今日发文告发表这起投诉案件的调查结果,除建议采取纪律处分外,也建议国民登记局整改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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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告指出,委员会近日接获一项投诉,指控沙巴国民登记局官员在处理一名投诉者为其子女申请新身份证时未采取适当行动。
委员会依据2009年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法令第27(4)条文展开调查,发现该名调查官员在处理申请时存在不合理延迟,导致投诉者及其子女权益受损。
“该延迟行为不仅反映官员未能妥善履行职责,还显示出调查启动缓慢及案件管理效率低下等问题。”
委员会指出,此举亦不符合国民登记局的道德守则,该守则明确规定“官员需以高度责任感及勤勉态度执行任务,并在规定时间内确保工作质量”。
“基于调查结果,委员会决定将案件移交国民登记局纪律委员会,并建议依据1993年公务员(行为与纪律)条例第38条及第4(2)(e)条,对涉事官员采取纪律处分。 ”
此外,执法机构廉正委员会向国民登记局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更新2022年1月15日发布的国民登记局文件舞弊调查工作程序,明确调查时限规定;
2.优化标准作业程序(SOP),为调查官员设定合理的调查期限;
3.在布城总部设立“快速行动小组”,专门核查积压案件成因,包括官员态度或其他违反规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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