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权收贿63万控15罪 前港务局总监判罚70万



(亚庇10日讯)沙巴港务局前总监今日在亚庇地方法庭面对15项贪污控罪,被判总额70万令吉罚款。
52岁被告阿贝尔翁库尼被控在2017至2018年任职期间,利用职权收受两家公司共计63万2296.03令吉贿赂,以批准其提供船舶拖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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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此前已对15项刑事法典第165条下的交替控状认罪,该罪名最高可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控状显示,被告通过其控制的3家公司账户,收受两家涉事公司汇款,款项在3万3098.62令吉至5万9724.30令吉不等。相关贿赂涉及为两家公司批准在金马利港区提供拖航服务的许可。
地庭法官杰申朱卡在听取辩方求情及控方陈词后,裁定每项控状罚款3万8000令吉至5万8000万令吉,被告当庭缴清全部罚款。
被告最初面临29项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指控,涉贿金额超过129万令吉,被告在2022年3月15日向法庭否认全部控罪。其中15项主要控状已撤销,剩余14项控状将另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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