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须课印花税 廖显光:加重中小企负担



(亚庇22日讯)大马制造商联合会沙巴分会主席廖显光指出,内陆税收局规定所有雇佣合同须加盖印花,可能对中小企业带来重大财务及行政负担。
他昨天发文告说,1949年印花税法令有明文规定雇佣合同应课印花税,涵盖全职、兼职、固定期限及实习合约,但此前未普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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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随著今年1月1日印花税审计框架实施,各行业审计工作与执法活动有显著加强。
廖显光指出,每份雇佣合同须在签署后30日内完成加盖,印花费为每份10令吉,逾期将面临每份合同最高100令吉罚款。”
“虽然月薪低于300令吉可豁免印花,但这一门槛远低于当前的1700令吉最低工资标准。”
“我们认为,该政策对员工流动率高或季节性用工需求高的公司冲击更大,将大幅提高其合规成本,间接影响各行各业。”
他说,大马制造商联合会与内陆税收局对话时,已呼吁当局对过往未盖章的合同实施一次性赦免,并发布明确的执行指南,以协助企业在不被处罚的情况下平顺过渡至合规。
他也强调,许多企业仍对该规定认识不足,尤其是员工人数多或高流动率的公司,将面临大量雇佣合同须加盖的挑战。
“我们促请内陆税收局展开具体宣导活动,协助企业了解与遵守印花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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