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4日讯)沙巴野生动物局表示,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执法人员周二在必打士海域查获的100公斤穿山甲肉,很可能是供本地消费,而非用于出口。
沙巴野生动物局总监莫哈末苏菲安指出,从包装方式判断,这批穿山甲肉并不符合出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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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这批穿山甲肉是为出口而准备,通常会采用塑料袋等更妥善、更符合国际运输标准的方式进行封装。然而,实际查获的肉品是被放置在保丽龙箱中,因此我们推测这批穿山甲肉可能是供应邻近地区的本地市场。”
这批已被去除鳞片的穿山甲肉是马来西亚海事执法机构执法人员于本周二(22 日)在必打士丹绒拉央拉央海域截查一艘船只时被发现的。
穿山甲肉黑市价不高
苏菲安相信,遭去鳞片的穿山甲肉被偷运出境,基本上,穿山甲肉在黑市的价格并不高,真正值钱的是鳞片,多用于传统药材贸易。
苏菲安昨晚出席“世界野生动物日感恩之夜”晚宴活动后受访时表示,该局将继续与相关执法单位合作,追查这批穿山甲肉来源。
他坦言,此案的调查存在较大难度,目前尚未有嫌疑人被捕,且涉案船只的合法性也仍在调查之中。
海事执法机构周二在古达海域展开的特别行动中,挫败试图走私濒危野生动物走私至邻国活动,起获包括冷冻穿山甲、冷冻砗磲贝及乾制砗磲贝在内的800公斤“野味”,总值超过10万令吉。
穿山甲在沙巴属完全受保护物种,受《1997年沙巴野生动物保护法令》第一附表保护,同时也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极度濒危物种。
根据该法令,非法捕猎与贩卖穿山甲可面临高达25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5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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