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斗湖15日讯)妇人承认在油棕园内误杀担任电召车司机的前夫,被斗湖高等法庭判坐牢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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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被告诺丽玛朱丽(35岁)原是被控谋杀罪,但控方撤销原有控状,改以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非谋杀性质的过失杀人)的替代控状提控。触犯这项条文可被判罚坐牢30年,并可另加罚款。
根据替代控状,诺丽玛与继弟沙达姆被控于2023年1月13日晚上7时30分至11时30分之间,在阿拔士5哩安祖再也路附近的油棕园内,导致61岁的诺曼死亡。
高庭法官拿督林福龙在宣读判词时指出,他考虑了控辩双方的陈词、公共利益的考量、案情及过往判例,以及被告在审讯开始前已认罪,认为判处被告监禁20年是适当的刑罚。
证据不足 次被告无罪释放
次被告沙达姆因为证据不足,被判无罪释放。
这起电召车司机油棕园内被杀案曾轰动一时,诺丽玛原被列为控方的主要证人,以指证沙巴东部安全指挥区(ESSCOM)前情报主任拿督末扎基及7名其他被告共谋杀害其前夫。
但在2024年1月25日案情突然峰回路转,诺丽玛突然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才是真凶,导致控方撤回对上述8名被告的控诉,8人全数获释。
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司慕斯达法昆亚兰与莫哈末法克鲁拉兹。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是马克罗赛迪及贾萨里康。
诺丽玛从2024年4月26日重新被提控之日起开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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