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9日讯)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今日发文告表示,签发沙巴身份证予沙巴籍马来西亚公民,是一劳永逸地解决多年来因联邦机构向沙巴境内非法外国人发放可疑公民身份文件的悬而未决问题,所能采取的最佳方案。
他认为,无需浪费时间,回头重新争论可疑公民文件的问题,就沙巴非法移民许题皇家调查委员会已于2014年公布其调查结果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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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是以事实、文件及无数证人的证词为依据。一名证人坦承他虽出生于海外,却获发带有代码“-12-”(代表沙巴出生)的大马卡。他随后更成为某西马政党沙巴分支的领袖。凭藉其政党地位,他甚至被委任为沙巴政府官联公司(GLC)的董事。此等荒谬之事必须停止。
曾有政府官员因参与制作虚假文件而被定罪。在1995年至1997年间,伪造身份证的集团份子曾在(现已废除的)内部安全法令(ISA)下被扣留。此后,其中一些人已过世。许多假身份证持有者已自愿返回其原籍国。
《联邦宪法》、《1959年国民登记法令》、《1959/63年移民法令》及《1966年护照法令》中,没有任何条文禁止签发沙巴身份证,因为沙巴身份证仅供沙巴籍大马公民使用,而非外国人。事实上,国会法令及宪法亦有沙巴、砂拉越及马来西亚半岛的领土划定为不同区域的做法。沙巴身份证不会授予非马来西亚人公民权;赋予公民权只能由联邦政府执行。
屡翻旧账令人民困扰
也是沙巴前首席部长的杨德利表示,翻旧账却不提供解决方案,只会令人民困扰,并分散政府处理一般民众所面临的日常经济和基础设施问题的注意力。沙巴进步党青年团是否应再次发起“黑色星期天”抗议?
签发沙巴身份证可明确区分真正的沙巴籍大马公民与获公民权的非沙巴人。虽为大马公民,非沙巴人仍受沙巴移民管制。已长期定居沙巴的半岛与砂拉越公民,是否授予沙巴身份证,应由沙巴政府决定。联邦政府向外籍人士发出带“-12-”代码的大马卡属违宪,因其错误赋予非沙巴土著沙巴人的地位与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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