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8日讯)沙巴最大贩毒集团“UPIK党”(Geng Upik)案件其中4名被告今日在亚庇高庭突改口认罪,被高庭判处监禁3年刑罚。
4名改口认罪的被告为马哈提吉巴莱(49岁)、马南乌科(52岁)、莫哈末法立祖阿斯马哈迪(31岁)及莫哈末菲克力依斯米(2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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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去年案件于高庭过堂时,与其他11名被告皆否认有罪,不过在今日案件续审时,突然改口承认所面对的替代控状。
高庭法官拿督林福龙在4名被告改口认罪后,当场判处4人监禁3年,刑期从被捕日开始算起。
他们被控在2015年至2023年之间,成为有组织犯罪集团“UPIK党”成员,触犯刑事法典第130W条文,一旦定罪将面对最高10年监禁。
马南乌科是在2025年1月7日被逮捕、莫哈末法立祖阿斯马哈迪及马哈提吉巴莱是在2023年12月25日被捕,莫哈末菲克力依斯米则是在2023年10月12日落网。
根据控状,调查显示所有被告为“UPIK党”成员,该贩毒组织涉及在州内的贩毒活动及多起刑事案件,包括在孟加达起获的4.6公斤冰毒及斗湖起获的53公斤重冰毒案件。
除了该4名认罪的被告外,还有11名被告同样因涉及“UPIK党”有组织犯罪活动而被提控,他们包括拿督马斯兰沙尼(41岁)、法兹鲁巴哈(32岁)、努莎菲拉帕华薇(28岁)、萨兰萨阿都沙末(37岁)、祖卡哈杜新(29岁)、颜益忠(译音,46岁)、阿尔坎亚伯拉罕(35岁)、拉曼布利津(44岁)、再沙菲安再尼(45岁)、莫哈末弗吉拉必林(33岁)以及马兹兰马末(41岁)。
他们之前是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介于5年至10年。
控方代表为副检察官拿督纳兹兰莫哈末沙、丽娜哈妮妮、西蒂哈查及努艾纳礼兹万。
马南乌科、莫哈末法立祖阿斯马哈迪及马哈提吉巴莱的代表律师是沙兰祖菲里,莫哈末菲克力依斯米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再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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