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4日讯)拿笃技职学院生命案昨日续审,在案发现场目睹死者被殴打的该学院学生昨日出庭供证称,死者遭围殴后曾求助其他学生,但最终因不堪毒打,伤重不治。
也是死者朋友的证人是控方第13名证人,他指出,多名被告在今年3月21日晚间在学院宿舍5号“Belian”房群殴死者,遭毒打的死者痛苦不堪,苦苦哀求,并试图向同房学生求助,并称自己无法忍受痛苦,第2被告当场威胁死者说:“你给我闭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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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年龄介于16至19岁之间的拿笃技职学院学生被控在今年3月21日晚上9时至22日早上7时38分之间,在拿笃技职学院宿舍Resak 7号房和Belian 5号房,共同杀害17岁的莫哈末纳兹米。
被告们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下被控,并与第34条文(共同意图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少30年但不超过40年监禁,以及鞭笞不超过12次。
他透露,案发当晚,他在宿舍5号“Belian”房间亲眼目睹死者被多名被告包围,其中2人,即第1和第11被告殴打死者,其他被告在旁观看。
“大约5到10分钟后,第2被告加入群殴 。”
证人被威胁不敢举报
证人指出,第2被告多次踢打及踩踏死者身体,导致死者背部受伤,由于受到被告威胁,他不敢向校方或警方举报。
控方的代表还包括副检察司黄俊涛和诺巴特里西亚。其中8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拿督兰星、卡马鲁丁金基和陈文杰;另外5名被告则由莫哈末再里再纳阿比丁、阿都甘尼哲利卡、薇薇安田、贾萨尼康,以及库斯尼安博图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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