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28日訊)失業男子上週在山打根一間醫療中心的停車場被發現持有刀具,週三在山打根地庭面控時當場認罪,被判監禁5年及鞭笞1下。
被告為27歲的伊爾萬杜敏,他在山打根地庭聆聽控罪後,俯首認罪,地庭法官再尼費沙判處被告5年監禁及鞭笞一下的刑罰,監禁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ADVERTISEMENT
被告被控在11月19日中午12時05分,在拉卜路7哩的醫療中心範圍內的停車位,持有23公分長的刀,在公共場所持有危險武器,牴觸1985年腐蝕性、爆炸性及危險武器法令第6(1)條文。
在該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介於5至10年,或伴以鞭笞刑罰。
根據案情,警方在接到民眾投報後,在醫療中心對被告進行搜身檢查,並在起身上發現藏有刀子。
控方代表為副檢察官莫哈末阿爾哈金,被告則沒有代表律師。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