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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发布: 10:01am 28/11/2024

1963

112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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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署:积极推进MA63 沙10诉求已落实

(山打根27日讯)联邦政府一直在积极与沙巴州和砂拉越州政府进行密切协商,目的是解决年马来西亚建国契约中的问题,并在宪法和现行法律框架内找到各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山打根国会议员黄诗怡针对大马建国契约课题向首相提问,获得首相署的书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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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发表的文告中引用首相署的书面回答,指出联邦政府与沙巴政府就建国协议的讨论进展顺利,并已解决了10项诉求。

已完成10项诉求包括:

1.移交西巴丹岛及利吉丹岛的行政管辖权予沙巴政府。

2.修改联邦宪法第1(2)条和第160(2)条,恢复沙巴及砂拉越的“邦”地位。

3.赋予沙巴和砂拉越政府深海渔业许可和管理权。

4.承认沙巴和砂拉越的工程局和水利灌溉局为财政部指令第182条(AP182)下的政府技术部门。

5.修改1995年内陆税收局法,使沙巴和砂拉越政府代表能进入内陆税收局董事会。

6.将天然气供应管辖权交予沙巴政府。

7.沙巴和砂拉越的司法行政权。

8.制定归还沙巴及砂拉越习俗地指南。

9.将供电管辖权移交给沙巴政府。

10.修改联邦宪法第95B条,调整沙巴及砂拉越的立法权。

除此之外,还有一项诉求被归类为“部分解决/临时性解决”,即联邦宪法第条对沙巴及砂拉越的特别拨款进行审查。

首相已宣布,从2025年起,根据联邦宪法第112D条,提高沙巴和砂拉越的特别拨款至6亿令吉。这项决定已于2024年9月12日在亚庇召开的1963年大马建国契约委员会的会议上宣布。

对于尚未解决的建国协议相关问题,首相署的沙巴与砂拉越事务部将继续负责监督。该部是1963年建国协议行动理事会(MTPMA63)和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它将与联邦政府、沙巴州及砂拉越州政府的所有利益相关方保持密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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