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4日訊)沙巴進步黨主席拿督楊德利認為,聯邦政府應立即停止承認1878年1月22日簽署的所謂“蘇祿-奧維貝讓渡協議”(Sulu-Overbeck grant),因為該協議無效且多餘。
他說,歷史文件明確顯示,真正有效的讓渡協議應為1877年12月29日簽署的“汶萊-奧維貝讓渡協議”(Brunei-Overbeck g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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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德利也是沙巴前任州首長。他發表文告說:“具權威的歷史學家們可以證實我所說的內容。”
他說,蘇祿索土案之所以遲遲無法平息,正是因為聯邦政府在處理這問題時走錯了方向。
“我曾於2023年3月17日致函予表現出眾的聯邦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接著又於2023年3月31日再次發函,概述此關鍵歷史事實。我當時指出,聯邦前總檢察長(丹斯里湯米湯姆斯)曾於2022年4月由沙巴律師公會主辦的網上論壇中說:‘沒有人告訴他關於 1877年12月29日汶萊-奧維貝讓渡協議’。”
楊德利指出,聯邦政府似乎仍然堅持使用錯誤的歷史敘述,承認1878年的蘇祿-奧維貝讓渡協議。
“聯邦政府為何不採用可以有效地一錘定音,徹底駁斥蘇祿索討的1877年的汶萊-奧維貝讓渡協議呢?這是一直困撓著沙巴人的問題。”
對抗蘇祿文件在汶萊
楊德利表示,他於2023年5月5日在絲綢灣太平洋店的簡報會上,面對眾多政府官員和媒體,直言不諱地告訴首相署官員,他們把時間線設在從1878年開始是錯誤。應該採用1877年的時間線。
他說,他於2023年7月4日在沙巴國際會展中心(SICC)舉行的國際仲裁座談會上告訴聯邦官員,相關文件在汶萊。阿莎麗娜和她的團隊不需要走遍歐洲去對抗蘇祿索土,因為答案就在汶萊。
“為協助聯邦政府,我現在出示汶萊蘇丹(於1963年7月29日)致給英聯邦關係大臣(British Secretary of State for Commonwealth Relations)的函件。這只是多份可駁斥菲律賓蘇祿索權的文件中的其中一份。”
在該信中,汶萊蘇丹在1963年7月9日簽署馬來西亞協議的3周後,親自向英方詢問“與北婆羅洲和砂拉越若干地區有關的某些租金。”
楊德利說,汶萊信函進一步證明,汶萊從未、也絕不會以任何形式將北婆羅洲(即沙巴)轉讓給蘇祿。
他說,如果聯邦政府要堅持錯誤的陳述,繼續承認“1878年蘇祿-奧維貝讓渡協議”,那將對馬來西亞、尤其是承受菲律賓/蘇祿聲索壓力的沙巴人造成極大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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