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4日讯)沙巴进步党主席拿督杨德利认为,联邦政府应立即停止承认1878年1月22日签署的所谓“苏禄-奥维贝让渡协议”(Sulu-Overbeck grant),因为该协议无效且多余。
他说,历史文件明确显示,真正有效的让渡协议应为1877年12月29日签署的“汶莱-奥维贝让渡协议”(Brunei-Overbeck gr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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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德利也是沙巴前任州首长。他发表文告说:“具权威的历史学家们可以证实我所说的内容。”
他说,苏禄索土案之所以迟迟无法平息,正是因为联邦政府在处理这问题时走错了方向。
“我曾于2023年3月17日致函予表现出众的联邦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接著又于2023年3月31日再次发函,概述此关键历史事实。我当时指出,联邦前总检察长(丹斯里汤米汤姆斯)曾于2022年4月由沙巴律师公会主办的网上论坛中说:‘没有人告诉他关于 1877年12月29日汶莱-奥维贝让渡协议’。”
杨德利指出,联邦政府似乎仍然坚持使用错误的历史叙述,承认1878年的苏禄-奥维贝让渡协议。
“联邦政府为何不采用可以有效地一锤定音,彻底驳斥苏禄索讨的1877年的汶莱-奥维贝让渡协议呢?这是一直困挠著沙巴人的问题。”
对抗苏禄文件在汶莱
杨德利表示,他于2023年5月5日在丝绸湾太平洋店的简报会上,面对众多政府官员和媒体,直言不讳地告诉首相署官员,他们把时间线设在从1878年开始是错误。应该采用1877年的时间线。
他说,他于2023年7月4日在沙巴国际会展中心(SICC)举行的国际仲裁座谈会上告诉联邦官员,相关文件在汶莱。阿莎丽娜和她的团队不需要走遍欧洲去对抗苏禄索土,因为答案就在汶莱。
“为协助联邦政府,我现在出示汶莱苏丹(于1963年7月29日)致给英联邦关系大臣(British Secretary of State for Commonwealth Relations)的函件。这只是多份可驳斥菲律宾苏禄索权的文件中的其中一份。”
在该信中,汶莱苏丹在1963年7月9日签署马来西亚协议的3周后,亲自向英方询问“与北婆罗洲和砂拉越若干地区有关的某些租金。”
杨德利说,汶莱信函进一步证明,汶莱从未、也绝不会以任何形式将北婆罗洲(即沙巴)转让给苏禄。
他说,如果联邦政府要坚持错误的陈述,继续承认“1878年苏禄-奥维贝让渡协议”,那将对马来西亚、尤其是承受菲律宾/苏禄声索压力的沙巴人造成极大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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