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1日訊)民興黨法律顧問陳德明律師今日質問國民登記局是否有意廢除一級推事在本州行使的“延遲登記”核實權,特別是針對在本州出生但未在出生後42天內登記的個案。
陳德明援引出生和死亡登記條例(沙巴第123章)第22(2)條文,明確規定所有在出生42天后才登記的出生,以及在死亡10天后才登記的死亡,都應清楚標註為“延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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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解釋,第22(3)條文規定,所有延遲登記的出生證明上必須顯著標明“延遲登記”。
“一級推事有義務舉行聽證會,並收集相關證據,以核實申請的真實性。只有在推事對事實滿意的情況下,相關調查結果才能被認證並登記在案。”
“在馬來西亞的其他地方,沒有類似沙巴的法律程序,允許推事法庭直接參與防止虛假延遲登記申請,這也是現行法律中的不可妥協之處。”
陳德明表示,如果國民登記局剝奪推事法庭的上述權力,將對本州造成嚴重影響。
假身份證猖狂
陳德明強調,自身份證計劃以來,假身份證問題在沙巴一直是個大難題。
“正因如此,2012年9月6日,當時的最高元首委任皇家調查委員會調查本州的非法移民問題,並於2013年1月14日啟動公開聽證會,直到2013年9月中旬結束。”
“我們不需要其他法律的介入,即使是鄰州砂拉越的法律,砂拉越沒有像沙巴一樣嚴重的非法移民問題,而在亞庇,僅逾期登記申請就可能多達一萬份。”
因此,他敦促保留本州法令中的第22(3)條文,這樣才能維護本州的主權。
“無論政治立場如何,這項權力都不容妥協或放棄,我呼籲首席部長對這個問題進行嚴肅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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