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7日讯)亚庇高庭今日择定,银行职员涉嫌勾结外人盗取逾2420万令吉存款案件将从明年5月起开始聆审,整个审讯时间长达5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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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的10名被告中有2人,包括一名银行女经理获允准保外候审,其余8名被告则继续还押候审,直至案件审结。
明年1月14日重新过堂
高庭法官拿督莎丽哈罗在今日基于控方无法在今日完成文件移交程序,同意择定在明年1月14日重新过堂。
法官也择定案件从明年5月13日至16日、8月18日至29日,以及9月22日至10月3日进行审理,整个审讯过程长达5周。
该10名被告年龄介于38岁至62岁,7男3女,他们在今年9月13日于亚庇高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他们均在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集团)下被提控。
根据控状,10名被告包括组织首脑佐瑟平郎甘被控从今年4月至7月期间,在马屋业银行(MBSB)亚庇分行犯下有组织犯罪活动,触犯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一旦定罪将面对5年至最高20年监禁。
10名被告包括承包商佐瑟平郎甘(38岁)、银行经理陈玉恬(38岁,译音)及克里斯蒂娜碧雅努斯(53岁)、教师苏巴马廉达家维鲁(56岁)、退休者纳西尔阿都拉昔(60岁)、梁兴平(62岁,译音)、苏谷玛兰(56岁)、维蕾奥妮丝佐诺(35岁)、哈斯兰玛基(46岁)及马兹尼泽努亚礼(53岁)。
除了梁兴平没有代表律师之外,其余9名被告有代表律师;控方是以副检察司拿督纳斯兰莫哈末沙为首的3人团队。
9名被告是由警方从扣留中心押送至法庭,仅早前获法庭允准保外候审的银行女经理陈玉恬在家人陪同下,抵达法庭及出席过堂程序。
控方要求2个月完成文件
较早前,案件主控官副检察司拿督纳斯兰莫哈末沙在案件过堂时禀告法官,控方仍需时整理所需的法律文件,无法在今日移交所有相关文件。
他也要求法庭给予控方两个月的时间完成其余所需的文件,被告及代表律师同意控方的建议。
此外,梁兴平也因本身没有代表律师,透过其他被告代表律师向法庭表明,要求法庭为他指派或委任代表律师。
不过法官以此案罪行不涉及死刑为由,无法为梁兴平指定或委派律师,需由梁兴平自行委任律师。
另一方面,亚庇高庭今日允准银行职员涉嫌勾结外人盗取逾2420万令吉存款案件的另一名女被告维蕾奥妮丝佐诺以2名本地担保人及1万令吉保释金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高庭法官拿督依斯迈布拉欣在考量控辩双方的书面陈词后,允准维蕾奥妮丝佐诺的保释申请。
法官也谕令被告把护照需交由法庭保管、每两个星期需到警局报备行踪,以及获保期间不得干扰控方证人。
控方代表是以副检察司拿督纳斯兰莫哈末沙为首的3人团队,维蕾奥妮丝佐诺的代表律师则是凯鲁奥特曼及卢克雷沙巴郎。
另外两名银行女经理已在10月23日提出保释申请,但仅陈玉恬的申请获准,克里斯蒂娜碧雅努斯则被法庭认为有弃保的风险,遭驳回其保释申请。
陈玉恬允准以2名本地担保人及4万令吉保释金的条件,另外交出旅游证件予法庭保管、每两个星期需到警局报备行踪及不得干扰控方证人的条件下,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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