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22日訊)因在鬥湖機場開與炸彈有關的玩笑,39歲羅裡司機沙比裡努沙裡被推事庭判處360小時社區服務。
鬥湖推事丹史蒂芬馬蘭尊昨天作出以上判決,並諭令沙比裡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每天4小時的社區服務。同時,沙比裡須由一名本地擔保人以1000令吉保外,直至完成指定的社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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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沙比裡被指於7月15日,在鬥湖機場離境大廳,在一名警察檢查一名女乘客的行李時,聲稱“可能有炸彈”,引起民眾恐慌。
沙比裡隨即被逮捕,而警方在檢查有關行李後並未發現任何可疑物品。
被告的行為違反了刑事法典第505(b)條文,罪成可被判處不超過2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案由諾英丹佔林助理警監負責提控,沙比裡則由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派出的律師傑沙裡P康辯護。
代表律師向推事求情時表示,沙比裡主動認罪,且他是5個孩子的父親,肩負養育責任。推事考慮到被告主動認罪,節省了法庭資源,因此作出以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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