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8日讯)一名性格暴戾的男子与姐姐发生争吵,疑情绪失控下竟将她殴打致伤,最终被警方逮捕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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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湖警区主任嘉斯明助理总监指出,这起事件于周二(15日)早上约10时在阿拔士巴隆路15哩村的一间屋子内发生。两人因个人问题而发生争吵,最后演变成肢体冲突。
“受伤者是一名31岁的女子,她因脸颊被殴打而出现肿胀和淤青。”
嘉斯明表示,来自斗湖警区刑事罪案调查组的警队根据线报,于当天晚上9时45分在上述地点附近逮捕该名30岁的嫌犯,以协助调查。
他表示,警方已经援引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及第326A条文调查此案。
他说,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323条文下最高刑期的双倍刑罚。
另外,嘉斯明呼吁民众多加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并鼓励民众在面对类似事件时赶紧报警,以避免更严重的悲剧发生。
此外,他促请民众在面对压力或发生争吵时应保持理智,并寻求帮助或心理辅导。
“此类事件提醒大家,发生家庭问题时应以更加成熟和理智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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