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9日訊)對於民眾接獲沙巴電力公司黃色通告沒有足夠時間繳清欠費,民興黨斯里丹絨州議員黃勇斌促請沙電考量,以更合理人情的方式處理黃色通告。
他解釋,沙電發出的黃色通告都會有日期記載,並限定消費者7天內還清欠費,唯有關黃色通告在抵達消費者手中後可能已經耗去3天至5天,當消費者接到黃色通告時可能出現時間不足,甚至超過限定的7天時間,導致最終消費者被“割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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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勇斌表示,沙電應該考量發出黃色通告的日期及派發時所耗掉的時間,避免消費者在還沒來得及繳付電單就被中斷服務。
“沙電應該以消費者為前提,以更有人情的方式去對待消費者,並確保消費者是在接到黃色通告後的日期算起。”
黃勇斌也呼籲消費者,應該在接獲電費單時第一時間繳清賬單,而且現在有很多方式付還電費,不要拖欠電費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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