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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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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6:20pm 24/09/2024

谋杀

谋杀

電召車司機謀殺案過堂 前妻及繼弟不認罪

努麗瑪朱裡(左二)及沙達姆基蘭(右二)被控謀殺罪。

(鬥湖24日訊)鬥湖電召車司機謀殺案今天在高庭過堂,惟被控謀殺罪的死者前妻和繼弟否認有罪,要求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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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歲的女被告努麗瑪朱裡和30歲的男被告沙達姆基蘭是同父異母的姐弟。根據控狀,他們被控於2023年1月13日晚上7時30分至11時30分之間,在阿拔士路5哩處的一個油棕園內殺害61歲的努曼巴卡拉杜,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與相同法令第34條文同讀。

在有關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死刑,或最低30年監禁和最高40年監禁及不少於12次鞭刑。

此案主控官為法古拉茲阿末沙林副檢察司,但今天由副檢察司諾妮斯拉阿都拉迪夫代表。努麗瑪朱裡的代表律師是馬克羅賽德,沙達姆基蘭的代表律師則是傑沙裡·P·康。

下月18日案件審查

兩名被告在瞭解控狀後,向高庭法官拿督鄧肯西科多表示不認罪。鄧肯西科多擇定10月18日進行案件審查。

此前,沙巴東部保安指揮區(Esscom)前情報主任拿督末查基等8人被控謀害電召車司機,而當時死者前妻是控方的第23名證人,但她在今年1月25日受召上庭供證時,突然承認在事發當天與前夫爭執,並用剪刀刺傷死者,當時只有她與死者在現場。

隨著案件出現翻轉,主控官凱魯副檢察司告知承審法官鄧肯西科多,總檢察署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法典第254條文,決定停止對末查基等8人的提控,鄧肯西科多隨後宣判被告等人無罪釋放。

由於鄧肯西科多曾參與審理此案,為避免不公正和偏見,他已向東馬大法官提交回避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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