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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巴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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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58pm 22/09/2024

州律政司

沙领海大陆架主权

无商量余地

州律政司

沙领海大陆架主权

无商量余地

涉沙領海大陸架主權 州律政司:無商量餘地

(亞庇22日訊)沙巴拿督蘇觀山透露,2012年領海法令及州大陸架主權事項已經在1963年建國契約行動理事會會議中被列為“不可協商”事項。

蘇觀山週六(21日)發文告表示,2012年領海法令在這情況下不適用,因為大陸架依然是州的領土,這一立場早在1954年透過北婆羅洲邊境變更法令宣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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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透露,在首相於本月12日主持的建國契約行動理事會會議中,這一主張已經被記錄在案。

他說,儘管在建國契約行動理事會會議下,其他方面的州權益和要求取得了重大進展,但是有關2012年領海法令和大陸架的問題仍在“尊重彼此有不同意見的權利”清單上。

他表示,在會議上,副首相(拿督斯里法迪拉)指出,這些問題將繼續由首相、沙巴首長和砂拉越總理在最高層級進行討論,沙巴州律政司署將繼續堅持州政府的立場,並向前推進。

另一方面,蘇觀山表示,關於高庭最近拒絕沙巴州律政司署作為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的請求,他對高庭法官的決定表示尊敬。

他表示,沙巴倡導權益行動團體(Sabar)曾支持有關建議,但是聯邦總檢察長加以反對。

“對於是否需要我們的協助來解決這兩方之間的法律爭議,完全取決於高庭的裁量。在本案中,法庭作出了不同的決定。”

他表示,儘管結果如此,沙巴州律政司署仍將真誠地提供支持,願意為這一公眾利益問題向州政府提供官方法律意見,也會繼續密切關注本案的發展。

他也表示,正如高庭判決中所述,州政府仍有機會作為一方介入法律訴訟,至於是否介入則將根據建國契約理事會的決定來判斷。

根據報道,高庭於週五駁回了有關沙巴倡導權益行動團體訴訟中的“法庭之友”申請;該團體質疑2012年領海法令的合法性,因這法令將州的海洋邊界限制在僅3海里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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