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3日訊)銀行職員涉嫌勾結外人盜取逾2420萬令吉存款案件,包括組織首腦、2名銀行經理及教師在內的10名被告今日在亞庇高庭面控時否認有罪。
該10名被告年齡介於38歲至62歲,7男3女,全部在刑事法典第130V(1)條文(有組織犯罪集團)下被提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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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亞庇高庭聆聽控狀後,在高庭法官拿督莎麗哈羅絲前否認有罪。
法官也擇定11月7日再過堂,諭令10名被告繼續還押候審,不允許保外候審。
根據控狀,10名被告包括組織首腦佐瑟平郎甘被控從今年4月至7月期間,在馬屋業銀行(MBSB)亞庇分行犯下有組織犯罪活動,觸犯刑事法典第130V(1)條文,一旦定罪將面對5年至最高20年監禁。
10名被告包括承包商佐瑟平郎甘(38歲)、銀行經理陳玉恬(38歲,譯音)及克里斯蒂娜碧雅努斯(53歲)、教師蘇巴馬廉達家維魯(56歲)、退休者納西爾阿都拉昔(60歲)、梁興平(62歲,譯音)、蘇谷瑪蘭(56歲)、維蕾奧妮絲佐諾(35歲)、哈斯蘭瑪基(46歲)及馬茲尼澤努亞禮(53歲)。
除了梁興平沒有代表律師之外,其餘9名被告有代表律師。
控方則由副檢察司雅茲慕斯達基及麗娜哈妮妮依斯邁進行提控。
全國商業罪案調查總監拿督斯里南利尤索夫日前表示,警方剝繭抽絲後發現案情涉及有組織犯罪,全國商業罪案調查部為此首次援引2012年國家安全罪行(特別措施)法令扣押涉案的14名嫌犯。
南利尤索夫指出,警方調查發現,該犯罪集團自去年年底開始策劃盜取銀行用戶的定期存款,並在今年利用偽造身份證、操控銀行指紋掃描儀器等手段,先後盜取了5個定期賬戶,涉案金額高達2420萬令吉。
他說,嫌犯們的作案手法顯示他們是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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