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打根11日訊)6名外籍男子因非法持有4.1萬公升津貼汽油而被控上地庭。他們於昨日在法庭上認罪,被判入獄12個月。
根據控狀,這6名年齡介於25歲至45歲的外籍男子,於2023年8月21日晚上9時左右,在山打根甘榜珍德拉瑪達附近海域的一艘船上被捕。當時,大馬皇家警察普通行動部隊(PGA)對該艘船隻進行突擊檢查,發現船上裝有4萬1000公升汽油,但舵手無法提供合法持有津貼汽油的證明,因此被懷疑有非法交易的意圖。案件隨後交由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KPDN)山打根辦事處處理。
ADVERTISEMENT
山打根地庭法官再尼菲希爾在6名被告認罪後,依據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21條文(蓄意收藏統制品)及1974年供應統制條例第3(1)條文(無法出示統制品零售執照),判處每人入獄12個月。同時,法官諭令充公有關船隻、設備及4萬1000公升汽油。此案的主控官是副檢察官賽菲克希爾米。
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部山打根區執組法主任阿茲迪祖克里在文告中表示,該部將繼續加強執法,包括執行“紕漏行動”(OPS TIRIS),嚴厲打擊山打根的不法活動,尤其是走私津貼燃油的行為。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