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4日讯)一名妇女向国民登记局虚报2名儿童是她的“亲生”孩子,企图在国民登记局骗取身份证,最终因电脑系统的记录出现她“一年生三胎”的不寻常记录而东窗事发。
56岁的卡迪娜达利在斗湖推事庭承认2罪名后,被推事唐马兰俊判各控状坐牢2年,刑期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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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被控在2011年3月11日和2012年11月16日在斗湖国民登记办公室,分别为2名儿童申请身份证时,虚报自己是儿童的母亲。
她承认触犯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b)条款。触犯这项条列可被判坐牢最高3年、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案情,今年1月16日,斗湖国家登记局在电脑系统审查中,发现被告声称在1999年3月2日、5月14日和6月8日,几个月内生了3名孩子。
国民登记局进一步调查发现,其中2名“孩子”已获得身分证,而第3名孩子尚未获得。
子女确认孩子非弟妹
被告的亲生子女向国民登记局确认,这3名孩子不是他们的亲生弟妹,他们也不知这些孩子是亲生父母是谁。被告是于1981年结婚,共育有12名孩子。
国家登记局的主控官莫哈末纳希要求法庭严判被告,因为被告的行为很严重,而且也涉及公众利益。
推事聆听被告求情和主控官陈情之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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