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20日訊)沙巴東部特別保安指揮區前情報主任拿督末查基日前入稟法庭,起訴11人包括前任和現任警察誹謗,索償1億令吉。
末查基同時要求11人在去年鬥湖一名電召車司機謀殺案中,對其非法逮捕和惡意提告,公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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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海峽時報》報導,末查基今日發表文告說明,他於本月15日透過山打根一間律師所入稟鬥湖高庭 ;其他3名同樣被捕的沙東保安指揮區警官也將在近期內提出類似訴訟。
被末查基列為答辯人的11人包括時任全國刑事調查部總監拿督斯里阿都加里爾、吉隆坡警區主任拿督魯斯迪莫哈末伊沙、雪蘭莪警區主任拿督胡申奧馬與前任全國總警長丹斯里艾克里沙尼等等。
末查基也指控該11名答辯人疏忽和違反法定職責以及違反聯邦憲法第5(1)條文。
指被無理調離沙警隊
末查基聲稱,儘管法庭宣判他和他手下的多名警員無罪釋放,但他們卻被調離沙東保安指揮區,被無理地調出沙巴警隊,彷佛已被認定他們有罪。
他說,他們的尊嚴和名聲直至今天仍被此事嚴重影響。
末查基強調,毫無證據的指控和錯誤逮捕不僅損害其聲譽,也影響他在馬菲印三國情報界的關係。在此之前,他已成功建立良好的網絡,共同維護三國水域免受跨境恐怖主義威脅。
還押1年後無罪釋放
“雖然我們被還押一年後獲得無罪釋放,但錯誤指控的責任方從未努力道歉或試圖恢復我們的尊嚴和名聲。”
末查基表示,當2名證人向警方稱他們遭受虐待、被逼迫和誘導做出虛假陳述以對他們作出謀殺指控時,真相終於大白。
“一名受保護的證人最初是主要嫌疑人,也在庭審期間在高庭法官承認自己在案發現場,用剪刀刺傷了受害者。”
“因此,負責此案的副檢察司決定停止提控,法官宣判我們無罪釋放。”
末查基說,他們提出訴訟不僅僅是為了尋求損害賠償或羞辱任何人,而是為了伸張正義。
末查基、6名警察和一名平民被控於2023年1月13日晚上7時30分至11時30分之間,在鬥湖一個油棕園謀殺61歲電召車司機。8人在同年7月在鬥湖法庭面控,均不認罪。
今年1月25日審訊期間,死者的前妻即控方第23名證人當庭承認人是她殺的,承審高庭法官拿督鄧肯西科多在控方決定停止提控後,宣判8人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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