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湖13日訊)鬥湖高等法庭定今年11月開庭聆審拿篤技職學院13名學生被控在今年3月謀殺同學案。
13名年齡介於16歲至19歲的男生是被控於今年3月21日晚上9時至3月22日早上7時38分之間,在拿篤技職學院宿舍Resak 7號房和Belian 5號房內,共同殺害莫哈末納茲米艾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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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們被控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並與相同法典第34條文(共同意圖犯罪)同讀。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少30年但不超過40年監禁,以及鞭笞不超過12次。
高庭通譯員念出控狀後,13名被告表示明白控狀,但否認有罪。
高等法庭法官拿督唐肯定今年11月18日至22日和11月25日至29日,開庭聆審。
副檢察司莫哈末蘇海米和副檢察司胡曼胡申擔任檢控。莫哈末蘇海米說,控方將傳召10至12名證人指證被告們。
13名被告當中9人是由卡馬魯丁、拿督藍星、陳文智(譯音)律師為他們辯護。另一名被告即聘請阿都幹尼律師,其餘3名被告沒有聘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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