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3日讯)斗湖高等法庭定今年11月开庭聆审拿笃技职学院13名学生被控在今年3月谋杀同学案。
13名年龄介于16岁至19岁的男生是被控于今年3月21日晚上9时至3月22日早上7时38分之间,在拿笃技职学院宿舍Resak 7号房和Belian 5号房内,共同杀害莫哈末纳兹米艾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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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们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并与相同法典第34条文(共同意图犯罪)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死刑,或最少30年但不超过40年监禁,以及鞭笞不超过12次。
高庭通译员念出控状后,13名被告表示明白控状,但否认有罪。
高等法庭法官拿督唐肯定今年11月18日至22日和11月25日至29日,开庭聆审。
副检察司莫哈末苏海米和副检察司胡曼胡申担任检控。莫哈末苏海米说,控方将传召10至12名证人指证被告们。
13名被告当中9人是由卡马鲁丁、拿督蓝星、陈文智(译音)律师为他们辩护。另一名被告即聘请阿都干尼律师,其馀3名被告没有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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