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庇1日訊)亞庇市政廳考慮制定禁止使用塑料袋相關的地方條例,依法管制亞庇市民及商家,以期能好的貫徹及落實“禁止使用塑料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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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長署助理部長拿督阿比丁馬丁基今日承認,現階段亞庇市政廳暫無任何針對禁止使用塑料袋的地方條例,只能依靠宣導及勸導鼓勵市民及商家減少使用塑料袋。
他今日在亞庇推介“每天自帶環保袋吧”活動後,在新聞發佈會上認同,只有透過制定地方條例,執法人員才能依法執法,更好地貫徹減少使用塑料袋,甚至全面禁止使用的目標。
“市政廳自去年9月11日推行‘三天無塑料袋’措施後,直至今年6月份,市政廳已成功減少40%或1萬1000公噸的塑料廢料。”
鼓勵使用生物可降解塑袋
阿比丁也是掌管亞庇市政廳事務的首長署助理部長,他說,市政廳之前落實的三天無塑料袋日措施獲得商家及市民的熱烈響應,市政廳為此決定從今日起擴大落實的範圍和天數。
他相信,市政廳擴大落實“無塑料袋”的範圍與天數,市內的塑料廢料將有望進一步減少,從而達到環保及零塑料袋使用的目標。
他鼓勵市民及商家使用更為環保的生物可降解塑料袋,取代現有的傳統塑料袋,並指孟加達巴剎的商販已有意採用生物可降解塑料袋來取代塑料袋。
“我們也希望商家能堅守原則,就算是消費者願意付費購買塑料袋,也不應提供塑料袋予他們,鼓勵他們使用環保袋。”
他說,若亞庇市政廳能制定禁止使用塑料袋的相關地方條例,相信州地方政府及房屋部管轄的其他地方政府也會效法,最終有望達到全州落實“無塑料袋”措施。
亞庇市政廳從今日起擴大“減少使用塑料袋”或從的天數及範圍,從原本的週六、週日及週一共三天,擴大至每天,範圍也涵蓋市內所有商業場所及巴剎。
超市、便利店、藥妝店、雜貨店、服裝店及巴剎都屬市政廳推行“無塑料袋”措施的目標場所,只有售賣海鮮及肉類的巴剎攤位才允准使用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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