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9日讯)一名印尼公民使用伪造大马身份证20年,今天被亚庇推事庭判坐牢2年。
拉兹兰尤索(49岁)承认在2024年7月16日,在亚庇城市转型中心,国民登记局使用伪造大马身分证,因此触犯国民登记局条例第25(1)条文。触犯这项法令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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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于7月16日前往城市转型中心的国家登记局(NRD)柜台,核实一些文件和身份证。
他当时使用莫哈末杰菲里的身份证,但是,经官员检查,发现该身份证并不存在。调查也发现被告持有印尼护照。
被告承认他在2004年通过中间人以300令吉的价格获得该身份证。
国民登记局主控官莫哈末纳希要求法庭严判被告。被告要求法庭轻判。
推事乐芙丽随后判被告坐牢2年,服刑后交予移民局遣送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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