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湖18日讯)民兴党斯里丹绒州议员黄勇斌敦促水务局改变现行做法,即每2至3个月才发一次水费单,以公平对待消费者。
他说,前10立方米的用水单位是以30仙的费用为标准,超过11立方米至20立方米收取60仙,21至35立方米则是1令吉10仙,超过60个用水单位收费为每立方米1令吉8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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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水费是按立方米计算,累积几个月的用水量将导致费用倍增,对消费者不公平。
黄勇斌强调,水务局的收费结构没有问题,但不定期抄表导致费用累积,建议水务局效仿电力局每月定时抄表。
黄勇斌是日前接获富士园居民投诉水表异常一事后,向水务局作出上述呼吁。
他提醒居民注意水表异常,及时检查泄漏情况。根据水务局告知,水表如果出现异常快转,极可能是家中出现泄漏爆喉情况。对于水表内的泄漏,消费者需自行承担修复费用,而水表外的泄漏则应由水务局负责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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